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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真的要小心!!!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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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0-12-1 17:42:5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這是今天看到的新聞!!!大家騎機車一定要很小心,還有就是提醒沒有去保強制險的趕快去投保,有些時候不是自己小心就沒事!!違規右轉撞癱騎士 判賠1952萬    更新日期:2010/11/30 02:59 郭良傑/台北報導違規右轉撞癱騎士 判賠1952萬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慈濟醫院台北分院公共傳播室主任陳世財,四年前駕車在台北市汀州、師大路口違規右轉,撞上騎機車的陳姓女子,造成陳女全身癱瘓、罹患失語症,無法行動及工作;最高法院昨天判決陳世財須賠償一千九百五十二萬元確定,創下國內汽車肇事單一賠償最高紀錄。被撞的陳姓女子原擔任大眾銀行職員,當時才廿八歲。陳世財在九十五年十月廿一日凌晨兩點,開車經過北市師大路,紅燈違規右轉汀州路,撞倒騎機車的陳女,造成陳腦部重創出血,全身癱瘓無法站立,罹患失語症,陳女控告陳世財過失重傷害,並請求損害賠償。陳女要求的賠償包括勞動損失七百九十六萬多元,看護費九百廿七萬多元,加上精神慰撫金三百萬元,共二千零廿四萬多元。刑事部分,陳世財被依過失傷害罪判刑八月,減為四月,得易科罰金確定。但他辯稱,當時是陳女的機車擦撞他的車子左前方,重心不穩摔下撞到頭部,不是他貿然右轉闖紅燈所造成,何況當時陳女體內有輕度的酒精反應,陳女有酒後駕車之嫌。法官審理後認為,陳世財紅燈違規右轉撞人,是肇事主因,陳女血液酒精反應只有零點零四毫克,屬人體正常值內,並沒有酒後騎車的情形。陳女事後經過四年多的復健,經醫院鑑定,仍有語言、記憶障礙及右半身癱瘓神經功能缺損,需要他人為她穿衣、如廁、洗澡,終生必須有人看護照顧。法官依一般看護的行情核算,陳女終生照顧至少一千零卅多萬元的看護費,她只請求九百廿七萬餘元看護費尚屬合理;再加上終生勞動損失七百廿五萬多元及三百萬元慰撫金,判陳世財應賠償一千九百五十二萬元,扣除強制汽車責任險殘障已給付一百廿五萬元,陳世財應再賠償一千八百廿七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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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0-12-7 21:27:19 |只看該作者
雖然該保的要保不僅是保障自己也是保障別人喔!!但是被撞到了賠錢了事是小可憐還是受傷的人請大家不管是開車還是騎車真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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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發表於 2011-1-13 12:58:41 |只看該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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