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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當警察臨檢時,我們可以拒絕哪些要求? Quote: 你是不是曾經有被警察臨檢,甚至搞得一肚子氣的經驗?究竟警察臨檢時,我們必須配合哪些要求?而哪些要求是我們可以拒絕接受的呢?升斗小民的我們 對於這些小常識實在不可不知,否則自身的權益可能因為無知而受到了傷害。 對於警察的臨檢,民眾必須配合不得拒絕,但可以要求警員出示證件,拒絕臨檢警方可以『妨礙公務』罪名加以逮捕。不過在臨檢時,受檢民眾可以拒絕讓 警方登記電話及住址的要求,因為員警進行臨檢要求登記資料,是為因應督察單位抽樣確認有無造假,但如此要求並無法源依據。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臨檢必須在公開場所進行,但不能對受檢人之身體、所有物進行搜查,而且除了現行犯或準現行犯之外,受檢 人可以拒絕出示身份證。這是為了防止值勤員警『假臨檢之名,行搜索之實』。 譬如警方執行道路臨檢,要求駕駛人打開後車廂,受檢民眾是可以拒絕,除非警方提出搜索票才得以為之。因此,遇到臨檢盤查時只要僅記兩大原則, 一、是臨檢必須是公共場所。 二、是不能進入搜索範圍,包括對身體、所有物、住所的搜索,都是臨檢範圍之外,甚至要求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出示身份證在法律上都有疑義。 此外,警察值勤時的服裝儀容與攜帶裝備必須合乎規定,否則民眾可以對員警進行『反臨檢』,逕行向所屬單位告發,員警則可能遭受記點處分。 拖吊違規車子,未按標準程序可申請賠償... Quote: 1、違規拖吊問題已經嚴重到民怨沸騰的地步,擔任消基會汽車委員會委員的汽百科雜誌杜社長范南江說,拖吊到處橫行,專挑好拖的車下手,已經有不少車主索性祭出絕招,用未按標準程序執法的名義,向隨車員提出告訴,並申請國家賠償。 車主雜誌副總編輯羅焜平說:「太多的車主往往在繳了罰款之後,把車開回家後,才發現愛車給拖壞了。偏偏向申訴單位上告後,卻都因為車已開離拖吊場而皆落得投訴無效。」 2、愛車被狠狠拖壞的事例太多了,已有不少出售有四輪傳動車款的商家,乾脆送給車主一張寫有:「此車使用四輪傳動裝置,如拖吊請加裝輔助輪」字樣的警告牌,也算一種無奈反應。 車主們請記住:「按照標準的拖吊程序,隨車警員必須在貼上封條,且需原地等待三分鐘,確定車主並未出現後始可把車拖走,而且按規定,拖車都應加裝輔助輪,以免因托吊不慎而將變速箱硬生生給拖壞。 因此凡是車主趕到後依然硬拖,先拖走一段路再貼封條或未加裝輔助輪者,皆屬違規違法行為。 3、當愛車再被拖吊,在領車之前記得要先檢視一: [1]、隔熱紙或門鎖的鎖頭都可能被拖吊人員給弄壞。 [2]、有無拖到傳動軸,可瞧瞧保險桿上的碰觸痕跡。 [3]、試開看看,如從N檔排到D檔。聽到喀拉喀拉聲,便意味變速箱齒輪已受損。 [4]、四輪傳動車若有同樣聲音,則表示差速器鬆脫了。 [5]、拉拉看手煞,若變鬆了,就可肯定愛車是在手煞車未放平下給拖走。 上述幾點應可舉證提出申訴,申訴前,別忘了要求拖吊單位出示現場照片。 ▼切記領車的時候,詳細檢查有無受損,並索取現場照片。 汽車違規拖吊的省錢法... Quote: 如果你的車子不小心被拖吊,而你比車子早到拖吊場狀況下,可以不用支付200元的保管費。車子被拖吊通常領車時會被開罰單,金額是1800元,但是其中有200是付給該拖吊場的「保管費」。 所以如果發現車子被吊,趕快坐計程車到拖吊場,可以不用付這200元,因為他根本沒有「保管」到,怎麼可以收費? 另外,如果你剛好「目擊」車子要被吊走,其實可以要求他放下來,只要付罰單600元,但是要有技巧一點,就是你要站在車子的前面,因為你如果跟拖吊司 機請他放下來,他會叫你去跟警察講,而就在你跟警察說話時,他就會把車子吊走,這時警察也只能跟你說「已經吊走,沒辦法了!」。 所以站在車子前面才能避面這種啞巴吃黃蓮的狀況發生,反正他不敢撞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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