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重大事故即車子沒有發生過重大事故。
事故車種類不勝枚舉,例如撞人或被撞、翻車及底盤撞到安全島....等。輕者容易修復,重者將走上報廢的命運,但是有些不肖修車廠,卻利用車主的無知花上大筆金錢再去中古材料行找同型車之材料(車身)予以拼湊,恢復原狀。而成為「事故車」。
重大事故車判定標準
1、撞擊事故:車輛由外向內之撞擊,並使車輛鈑件產生凹陷、變形之狀態。
2、修復歷:車輛因撞擊事故,採鈑金維修或零組件更換之復原修復跡。
3、車頭重大事故:依車輛車頭型式區分重大事故定義範圍。
(1) 前輪位於駕駛座前方之車型,以前車輪中心點所構成之基準線內,有產生鈑修或切割替換之修復歷。
(2) 前輪位於駕駛座下方之車型,以前車輪前端點所構成之基準線內,有產生鈑修或切割替換之修復歷。
4、車尾重大事故:後輪中心點所構成基準線內,有產生鈑修或切割替換之修復歷。
5、車側重大事故:各車門柱總成以戶定(含)為基準線以上,有產生剖面性切割替換之修復歷。
6、接合車:車輛有採連續切割車門柱更換車頂或更換車體結構零組件﹐其更換範圍超過1/4面積以上之車輛。
辯識方法有兩種:
1、先將引擎蓋打開,若是引擎室內有噴過新漆或做防銹,就是車頭撞過。
2、打開車門,門邊若有板金燒焊的痕跡,就是外力所撞。最後要檢查後行李箱及底盤內外漆...等,即可辨識出來。(以上若想更進一步瞭解,必須到汽車修配廠當面講解所撞的部位)。
鑑定辨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