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10-4-10
- 最後登錄
- 2010-4-10
- 閱讀權限
- 10
- 積分
- 22
- 精華
- 0
- 帖子
- 1
|
〔自由時報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年關將至想換車,如果買不起新車,買中古車是另一種選擇。但市政府法制局提醒民眾,中古車商更改里程數的投訴案越來越多,去年就達三十多件,比前兩年增加許多,跑了十六萬公里的車,里程表硬是改成五萬多公里。依據法制局統計,九十七年至九十九年間,民眾向消費者保護中心投訴更改里程數的中古車商共有五十一家次,九十九年度的申訴案件,即高達三十多家次,顯示中古車商修改里程數欺騙消費者的案件日趨嚴重。里程數僅供參考?車商難卸責消保官洪誌宏表示,中古車商常在廣告註明「里程數僅供參考」,並在消費糾紛協商時,把責任推給前一手的車主,但車商畢竟是專業人士,應該幫消費者做好把關工作,且依據消保法第十一之一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所以車商必須負起責任,不能以「里程數僅供參考」來推卸責任。洪誌宏指出,如果誤差在合理範圍內,消費者都能接受,但他受理過里程表顯示五萬多公里,實際調查卻跑了十六萬公里。為了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對於欺騙消費者的中古車商,未來不排除以詐欺罪嫌移請地檢署偵辦。市府也要求車商應使用定型化契約範本,以消弭消費糾紛。五家中古車商 遭投訴逾三件市府法制局也公佈修改里程數被投訴三件以上的台中市中古車商,共有五家,分別是兆豐汽車商行、卓越汽車、車總汽車、優仕達汽車和SUM銓威汽車。被點名的車商多數不願回應,卓越汽車則表示,這個問題困擾業界很久,除非車子一直在原廠保養,可以調到維修紀錄來提供里程數資料,否則車主若自行更動里程數,車行也無從查起,只能從正常使用情況即一年約行駛二萬公里,再乘以車齡,來認定里程數是否合理。 |
|